?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B3201
南 京 市 地 方 標 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B3201
?
?
城市綜合體公共安全
技術防范系統建設規范
?
(征求意見稿)
?
?
在提交反饋意見時,請將您知道的相關專利連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
?
20XX?-?XX-?XX發布? ? ? ? ? ? ? ? ? ? ? ? ? ? ? ? ? ? ? ? 20XX?-?XX-?XX實施
?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
前???言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由南京市公安局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蘇省計算機系統工程測試中心、南京長江都市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江蘇東大金智信息系統有限公司、杭州??低晹底旨夹g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侯育國、汪兆斌、盛進、皇甫雷萍、高波、倪杰、王蓓、張克林、章震、周凌云、榮鼎慧、黃松濤、吳玥群、金圣凱、徐超。
?
南京市城市綜合體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規范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南京市城市綜合體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設計、施工、評審、檢驗、驗收和運行維護的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南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城市綜合體安全技術防范系統。
已建城市綜合體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改建、擴建應按照本規范執行,小于5萬平方米的城市綜合體、商業綜合體、商業街(區)的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可參照本規范執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要求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要求。
GB 10408.1 入侵探測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測器 第 3 部分:室內用微波多普勒探測器
GB 10408.4 入侵探測器 第 4 部分:主動紅外入侵探測器
GB 10408.5 入侵探測器 第 5 部分:室內用被動紅外探測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動紅外復合入侵探測器
GB/T 10408.8 振動入侵探測器
GB 12663 ?防盜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
GB 20815-2006 ?視頻安防監控數字錄像設備
GB 50198-2011 ?民用閉路監視電視系統工程技術規范
GB?50303-2015??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 50343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術標準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統供電技術要求
GB 50394 ?入侵報警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5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
GB?50311-2007??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規范
GB?17565-2007??防盜安全門通用技術條件
GB/T?28181-2016 ?安全防范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GB/T 50314??智能建筑設計標準
GB/T?7401??彩色電視圖像質量主觀評價方法
GA 308??安全防范系統驗收規則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與要求
GA/T 644??電子巡查系統技術要求
GA/T 669.1??城市監控報警系統 ?技術標準 第1部分:通用技術要求
GA/T?367-200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技術要求
GB/T 32581 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技術要求
GB/T 37078 出入口控制系統技術要求
GA/T 761 停車庫(場)安全管理系統技術要求
GA/T 992 停車庫(場)出入口控制設備技術要求
GA/T?669.5-2008??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第5部分: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
除以上標準、規范和要求外,還應滿足其他國家、地方和行業相關現行標準、規范。 ?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與定義適用于本要求:
GB 50348 中確立的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城市綜合體 urban complex
是指城市中購物、旅店、餐飲、展覽、休閑、文娛、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間的兩項及以上進行組合的建筑或建筑群。
4 ?系統建設總則
4.1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建設應納入工程建設的總體規劃,并應綜合設計、同步施工、獨立驗收,使用的設備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和市場準入制度的產品。
4.2 安全防范系統的設計、施工程序應符合GB 50348、GA/T 75 的相關要求。
4.3 系統建設應符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原則。
4.4?系統建設應采用先進而成熟的技術、可靠而適用的設備。
4.5 系統的設計應同本地城市監控報警聯網系統的建設相協調、配套,作為社會監控報警接入資源時,其網絡接口、性能要求應符合 GA/T 669.1、GB/T 28181 的相關要求。
4.6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工程的建設,除執行本部分外,還應符合國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及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和規定。
5 ?系統基本配置
城市綜合體公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基本配置應符合表 1 的規定:
序號 |
項目 |
安裝區域或覆蓋范圍 |
配置要求 |
|
1 |
視頻監控系統 |
彩色攝像機 |
城市綜合體外圍、街面、室外活動廣場 |
應配置 |
2 |
室外制高點 |
宜配置 |
||
3 |
地面人(車)行主要通道 |
應配置 |
||
4 |
地面集中停車場、配套候車處 |
應配置 |
||
5 |
城市綜合體通往室外的出入口、大堂 |
應配置 |
||
6 |
城市綜合體內所有主要通道、公共活動場所 |
應配置 |
||
7 |
頂層平臺(含裙樓平臺)出入口 |
應配置 |
||
8 |
裙樓之間的連廊、通道 |
應配置 |
||
9 |
各類服務中心、收銀臺、物品寄存處 |
應配置 |
||
10 |
財務出納室、檔案資料室 |
應配置 |
||
11 |
各樓層電梯廳、扶梯處 |
應配置 |
||
12 |
電梯轎廂(含樓層顯示器) |
應配置 |
||
13 |
室內機動車、非機動車主要出入口 |
應配置 |
||
14 |
室內停車場(庫)各層出入口 |
應配置 |
||
15 |
室內停車場(庫)主要通道 |
應配置 |
||
16 |
停車場(庫)充電車位 |
應配置 |
||
17 |
變(配)電、水泵房、通信機房、網絡機房、冷熱源站、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的出入口 |
應配置 |
||
18 |
安防控制中心 |
應配置 |
||
20 |
入侵和緊急報警系統 |
入侵探測器 |
城市綜合體與外界相通主要出入口 |
應配置 |
21 |
頂層平臺(含裙樓平臺)出入口 |
應配置 |
||
22 |
裙樓之間的連廊、通道 |
宜配置 |
||
23 |
財務出納室、保險箱存放處、重要檔案室 |
應配置 |
||
24 |
變(配)電、供水泵房、通信機房、網絡機房、冷熱源站、安防控制室(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 |
應配置 |
||
25 |
重要庫房 |
應配置 |
||
26 |
緊急報警裝置 |
各類服務臺、收銀臺、糾紛接待處 |
應配置 |
|
27 |
財務出納室 |
應配置 |
||
28 |
安防控制中心 |
應配置 |
||
29 |
出入口控制系統 |
識讀裝置電控鎖 |
城市綜合體與外界相通員工出入口 |
宜配置 |
30 |
財務出納室、檔案資料室 |
應配置 |
||
31 |
變(配)電、供水泵房、通信機房、網絡機房、冷熱源站、安防控制室(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 |
宜配置 |
||
32 |
行政輔助用房(或區域)的出入口 |
宜配置 |
||
33 |
車輛數據采集控制裝置 |
停車場(庫)車輛出入口 |
應配置 |
|
34 |
聲音復核裝置 |
各類服務臺、收銀臺、糾紛接待處 |
應配置 |
|
35 |
電子巡查系統 |
變(配)電、供水泵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網絡機房、冷熱源站、安防控制室(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 |
宜配置 |
|
36 |
行政配套用房周邊 |
宜配置 |
||
37 |
實體防護 |
防盜安全門或金屬防護門 |
變(配)電、供水泵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信息中心、空調機房、安防控制室(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 |
應配置 |
38 |
財務出納室 |
應配置 |
||
39 |
金屬防護欄或防砸玻璃窗戶并限位 |
變(配)電、供水泵房、電梯機房、通信機房、信息中心、空調機房、安防控制室(安防設備)等重要設備機房建筑物高度在5m |
應配置 |
|
40 |
財務出納室、安防控制室的窗戶 |
應配置 |
||
41 |
財務室、保險柜存放處、現金存放處對外窗戶 |
應配置 |
||
42 |
防盜保險柜 |
財務室 |
應配置 |
|
43 |
護欄 |
室外景觀水域周邊 |
宜配置 |
6 系統的設計與施工
6.1 入侵報警系統
6.1.1 基本要求
入侵報警系統的基本要求應符合 GB50348、GB50394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宜安裝周界入侵報警裝置,周界入侵報警裝置設防應全面,無盲區和死角,具備防拆、防破壞報警功能,應24h設防;
b)防區劃分應有利于報警時準確定位,周界封閉屏障處防區間距應不大于100m;
c)重點部位應設置室內入侵報警裝置,室內入侵報警裝置設防應全面,無盲區和死角,具備 防拆、防破壞報警功能,應能分區域或獨立布撤防;
d)聲光告警器應安裝在醒目處,當入侵探測器被觸發時,聲光告警器應發出聲光報警,室內 報警聲壓應不小于80dB(A),室外報警聲壓應不小于100dB(A),報警持續時間應不小于5min。
6.1.2 入侵探測器安裝要求
入侵探測器的安裝應符合 GB50348、GB50394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周界入侵探測器在安裝時應充分考慮氣候對有效探測距離的影響,實際使用距離不超過產 品額定探測距離的70%;應采用交叉安裝的方式,即在同一處安裝兩只指向相反的發射裝 置或接收裝置,并使兩裝置交叉間距不小于0.3 m;周界入侵探測器應能與監控設備進行聯動;
b)防護對象應在入侵探測器的有效探測范圍內,入侵探測器覆蓋范圍內應無盲區,覆蓋范圍邊緣與防護對象間的距離宜大于5m;
c)脈沖電擊式圍欄上應有明顯的警告用安全標志,安全標志的設置應符合 GB2894的相關規定;
d)壁掛式被動紅外入侵探測器,安裝高度距地面應在2.2 m 左右或按產品技術說明書規定安裝;視場中心軸與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90°角左右,入侵探測器與墻壁的傾角應視防護 區域覆蓋范圍確定;
e)壁掛式微波被動紅外入侵探測器,安裝高度為2.2 m 左右或按產品技術說明書規定安裝。 視場中心軸與可能入侵的方向宜成45°角左右,入侵探測器與墻壁的傾角應視防護區域 覆蓋范圍確定;
f)吸頂式入侵探測器,一般安裝在需要防護部位的上方且水平安裝;
g)入侵探測器的視窗不應正對強光源或陽光直射的方向;
h)入侵探測器的附近及視場內不應有溫度快速變化的熱源,如暖氣、火爐、電加熱器、空調出風口等;
i)入侵探測器的防護區內不應有障礙物;
j)門磁開關入侵探測器應安裝在門、窗開合處(干簧管安裝在門、窗框上,磁鐵安裝在門、窗 扇上,兩者間應對準),間距應保證能可靠工作。
6.1.3 緊急報警(求助)裝置安裝要求
緊急報警(求助)裝置的安裝應符合 GB50348、GB50394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緊急報警(求助)裝置應安裝在室內隱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應設置為不可撤防模式,且應有防誤觸發措施,被啟動后能立即發出緊急報警(求助)信號。緊急報警(求助) 裝置應有防誤觸發措施,觸發報警后能自鎖,復位需采用人工操作方式;
b)同一區域有2個(含)以上的緊急報警裝置應設置2個(含)以上防區,相鄰緊急報警裝置不應設置在同一個防區。每個防區的緊急報警裝置數不應超過4個,且不同單元空間不得作為一個獨立防區;
c)緊急報警設備應具有對講功能,公共區域緊急報警設備還應具有防水防暴功能。
6.1.4 主要功能與技術指標要求
入侵探測器、緊急報警裝置發出的報警信號應傳送至監控中心,系統的報警響應時間應不大于2s;使用公共電話網絡傳輸時報警響應時間應不大于20s;緊急報警和入侵報警同時發生時,應符合GB50394的相關要求:
a)入侵報警系統應支持主流報警主機和緊急報警設備的接入,并通過對報警系統硬件設備和報警防區進行設置,自動接收并處理報警事件。當報警主機接入平臺后,系統可對其進行遠程控制,對報警主機的子系統和防區的狀態進行集中的回控操作,包括子系統的布撤防,報警防區的旁路、旁路恢復、消警等。強大的遠程控制功能可以方便地根據用戶實際需要來設定報警系統的工作狀態;
b)入侵報警系統布防、撤防、報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儲應不少于30d,并能輸出打??;
c)入侵報警系統宜具有編程、密碼操作保護和聯網功能;
d)入侵報警系統宜具有顯示、存儲報警控制器發送的報警、布撤防、求助、故障、自檢,以及聲光報警、打印、統計、巡檢、查詢和記錄報警發生的地址、日期、時間、報警類型 等各種信息的功能;
e)入侵報警系統宜支持多種內部聯動,包括彈圖、聲音聯動、啟用對講、字符疊加、錄像聯動、報警輸出聯動、短信聯動、郵件聯動、電子地圖聯動、抓圖等;接收到報警后可聯動關聯監控點視頻在客戶端與大屏上顯示,可聯動快球預置位可啟動語音對講功能,實現跟前端報警場所的語音通話;
f)當報警發生時,監控中心能顯示周界模擬地形圖,并以聲、光信號顯示報警的具體位置, 且可進行局部放大;
g)系統應具有時間、日期的顯示、記錄和調整功能,時間誤差應在±30s以內;
h)入侵報警系統宜支持警情優先級別,同級別報警排隊顯示;
i)入侵報警系統宜支持多種智能分析報警接入,如穿越警戒面、區域入侵、人員聚集、徘徊、物品遺留等;
j)防盜報警控制器其他技術要求應符合 GB12663的要求;
k)入侵報警系統的其他技術要求應符合 GA/T368的要求。
6.2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
6.2.1攝像機的選型、選址與安裝
攝像機的選型、選址與安裝除應符合GB50348、GB50395的相關要求外,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公共區域(含正門外)不應出現監控盲區,在面積較大的公共區域(含制高點)宜安裝具有全景功能的攝像機,通過監視屏應能辨別監視范圍內的人員活動情況;
b)人流密集地方根據監控區域需要帶有人數統計功能的攝像機,區域內人數超過閾值時,攝像機可自動識別并上報管理平臺。
c)安裝于城市綜合體人行出入口的攝像機,應安裝人臉抓拍攝像機,對進出人員進行抓拍,同時回放圖像應能清晰顯示人員的面部特征;
d)商業綜合體周界、監控中心內等其他重點區域宜選用帶有人員入侵報警功能的高清攝像機,一旦有人員入侵,攝像機可自動識別并上報管理平臺;
e)安裝于主要通道(含樓梯口)的攝像機,其監控范圍應覆蓋主要通道的道口,監視區域 內不應有盲點,監控圖像應能清晰顯示進出道口人員的體貌特征;
f)機動車出入口、停車場(庫)出入口應選用帶車牌識別的高清攝像機,監視區域內不應有盲點,應能清楚的辨別出入機動車牌號,同時記錄車輛信息,包括車型、車輛品牌、車輛顏色等;
g)商場出入口處宜設置客流統計攝像機,對進出商場人員進行統計。
h)電梯轎廂內應設置高清半球攝像機,記錄轎廂內情況。同時宜選用無線網橋輔助視頻信號的傳輸。電梯廳宜設置廣角攝像機,實現無死角監控;
i)后廚應設置防油污攝像機,清洗記錄后廚衛生及工作情況;
j)消防通道、登高場地等區域宜設置占道檢測攝像機,一但有車輛或物品占道,攝像機可自動檢測并上報平臺,告知相關人員盡快去處理;
k)在滿足監視目標現場范圍的情況下,攝像機安裝高度要求:監控點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可采用立桿安裝、抱箍安裝、壁掛安裝以及吊桿安裝等方式。室內攝像機的安裝固定,根據攝像機型號和現場情況可采用壁裝、吊裝及角裝等多種形式的安裝支架,安裝高度不低于2.5m。安裝在室外的攝像機,當可借助建筑物附著安裝時,選用相應的安裝支架來安裝;若無合適的建筑物供附著安裝,則需要選用視頻監控專用立桿,安裝高度應不低于3.5m。在攝像監控中,為了使夜間得到正常的監控圖像,可選擇采用一定的補光措施。補光燈的光源通常有LED、金鹵燈、高壓鈉、白熾燈、氙氣燈(HID)等;
l)攝像機的安裝宜避免或減少逆光對監控圖像的影響;攝像機的最低照度應與環境相協調, 彩色攝像機的最低照度指標宜大于監控目標區域的最低照度的10倍,黑白攝像機的最低照度指標宜大于監控目標區域的最低照度的100倍。在環境照度較低區域宜采用低照度攝像機或采用補光措施。如環境不宜采用補光措施時,可選用紅外攝像機。環境照度變化大的區域宜采用寬動態攝像機。
6.2.2 主要功能要求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主要功能應能符合 GB50348、GB50395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系統應支持GB28181、Onvif協議添加編碼設備并進行視頻相關業務應用;支持監控點的增、刪、改、查等操作。支持監控點參數配置,包括:OSD配置、字符疊加配置、視頻參數配置、隱私保護設置、視頻遮擋報警配置、移動偵測配置、視頻丟失報警配置、報警器配置(包含報警器的增刪改查操作和報警輸入輸出配置);
b)系統應支持對監控實時畫面的預覽,包括基礎視頻預覽、視頻參數控制、視圖模式的預覽,平臺與監控點所在的攝像機對講通道的實時對講、批量廣播以及對具備云臺能力的監控點的實時云臺控制;
c)系統應能獨立運行。應能與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等聯動。當與報警系統聯動時, 能自動對報警現場進行圖像復核,能將現場圖像自動切換到指定的監示器上顯示并自動 錄像。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統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應能與安全防范系統的安全管理系統聯網,實現安全管理系統對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自動化管理與控制。組合式安全防范系統 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應能與安全防范系統的安全管理系統聯接,實現安全管理系統對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聯動管理與控制。分散式安全防范系統的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應能向管理部門提供決策所需的主要信息;
d)系統應支持圖上監控,用于配置與控制各組件資源,展示這些資源的地理位置、細節圖以及相應的報警信息等綜合業務。通過地圖來展現整個平臺的資源的控制與配置,事件的上報與展現,是一種可視化的綜合業務入口。支持GIS地圖和靜態地圖兩種類型地圖;
e)系統應具有視頻移動偵測功能,宜具有人臉識別、行為識別、目標跟蹤、車牌識別、客流統計、消防占道等智能識別功能;
f)周界警戒攝像機應有報警燈光聯動的功能,或自帶聲光報警功能。
6.2.3 主要技術指標要求
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 GB50348、GB50395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在面積較大的公共區域宜安裝帶有細節抓拍功能的全景攝像機,通過監視屏應能辨別監視范圍內的人員活動情況。全景攝像機應能輸出180度及更大角度的全景畫面。同時具有細節抓拍功能,變焦鏡頭不低于30倍光學變焦;
b)所有攝像機像素應不低于200萬像素,重要區域(如人臉抓拍區域)攝像機像素應不低于400萬像素;
c)視頻安防監控設備的壓縮格式為H.265/H.264/MJPEG以及更先進的編碼技術,錄像圖像像素不低于1920×1080,視頻錄像幀率不少于30幀/s,圖像保存時間在實時錄像的情況下不少于30天;
d)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其他要求應符合GA/T367的規定;
e)前端監控路數少于200路時,可選用硬盤錄像機進行視頻存儲;超過200路時,宜選用磁盤陣列等其他穩定性較高的中心存儲設備進行存儲。
6.3 出入口控制系統
出入口控制系統的技術要求應符合 GB50396的相關要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系統可實時顯示、記錄所有事件數據;讀卡器讀卡數據實時傳送給計算機,可在管理中心電腦中立即顯示;持卡人(姓名、照片等)、事件時間、門點地址、事件類型(進門刷卡記錄、出門刷卡記錄、按鈕開門、無效卡讀卡、開門超時、強行開門等)等如實記錄且記錄不可更改。報警事件發生時,計算機屏幕上會彈出醒目的報警提示框。系統可儲存所有的進出記錄、狀態記錄,可按不同的查詢條件查詢,并生成相應的報表;
b)系統因支持多種認證介質,如卡片、密碼、人臉等。對安全性要求較高區域宜使用人臉作為認證介質,提高出入口安全性。
c)系統的識別裝置和執行機構應保證操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宜有防尾隨措施;
d)系統應支持強制關門功能:如果管理員發現某個入侵者在某個區域活動,管理員可以通過軟件,強行關閉該區域的所有門,使得入侵者無法通過偷來的卡刷卡或者按開門按鈕來逃離該區域,通知保安人員趕到該區域予以攔截;
e)系統可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如發生火警時,保證自動釋放相關區域的通道的出入口控制,使內部人員及時外逃且消防人員可以順利進入實施滅火救援;
f)識讀裝置應保證操作的有效性。對非法進入和試圖非法進入的行為,應發出報警信號。合法操作應保證自動門的有效動作。一次有效操作自動門只能產生一次有效動作;
g)系統支持實時展示并記錄刷卡人員信息,以及聯動門禁自帶監控點或外部視頻監控點進行圖像抓拍或錄像;
h)系統應能記錄每次有效出入的人員信息和出入時間、地點,并能按天進行統計、存檔和檢索查詢,記錄存儲時間不少于30天;
i)系統應能獨立運行。應能與電子巡查系統、入侵報警系統、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等聯動。集成式安全防范系統的出入口控制系統應能與安全防范系統的安全管理系統聯網,實現安全管理系統對出入口控制系統的自動化管理與控制。
6.4?電子巡查系統
電子巡查系統的技術要求應符合 GA/T644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系統支持讀卡器、NFC識別標簽、I/O輸入等多種巡查點類型,并將巡查信息通過網絡傳送至后臺;
b)支持準時、早巡、晚巡、漏巡及不漏巡五種巡查事件類型;
c)當巡查員到達巡查點,完成巡查動作時,系統實時將所有巡查記錄上傳到管理中心。巡查員按規定的時間、線路巡視一次,通過巡查點均有所記錄,并視為完成一次工作;
d)可配置多種聯動報警,聯動方式包括:客戶端聯動、錄像聯動、云臺聯動、抓圖聯動、電視墻聯動、IO輸出聯動、開門聯動、短信聯動、郵件聯動及預案聯動;
e)在控制中心顯示該次巡查所應經歷的線路,時間,人員,并可以記錄發生事件的時間和地點。如果有未按時,按點進行巡查的,系統將進行記錄,并在控制中心作出報警標志;
f)可多班次、多線路、多方向的交叉管理,記錄清楚、準確無誤;
g)可自動生成分類報表、并打印,可對失盜、失職進行分析??蓪祿ㄆ谶M行統計匯總,作為評估巡查效果和考核保安人員工作表現的依據;
h)電腦關機狀態下,各檢測點讀卡器仍然可正常工作,所有記錄均自動存儲于控制器內,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
6.5 停車庫(場)管理系統
6.5.1 停車庫(場)管理系統功能要求
車輛出入口及停車場(庫)應安裝出入口控制系統,車輛出入口控制系統應具備自動控制出入擋車器和出入口的行車指示,設計應滿足規范性、適應性、實用性、先進性、準確性、實時性、兼容性、擴展性、開放性與安全性等,并宜具備以下功能:
a)停車出入口系統應包含語音提示系統、信息顯示屏,車輛駛入、駛出可以根據客戶需要提示語音,收費金額顯示等;
b)停車出入口系統可自動對車輛牌照進行識別,包括車牌號碼、車牌顏色的識別。在實時記錄通行車輛圖像的同時,還具備對符合“GA36-92”(92式牌照)、“GA36-2007”(新號牌標準)、“GA36.1-2001”(02式新牌照)標準的民用車牌、警用車牌、軍用車牌、武警車牌的車牌自動識別能力,包括2002式號牌。同時能識別黑、白、藍、黃、綠五種車牌顏色;
c)在車輛通過出入口時,停車出入口系統能準確記錄車輛通行信息,如時間、地點、方向等。在車輛通過出入口時,牌照識別系統能準確拍攝包含車輛前端、車牌的圖像,并將圖像和車輛通行信息傳輸給出入口控制終端,并可選擇在圖像中疊加車輛通行信息(如時間、地點等);
d)停車出入口系統應支持對用戶權限進行管理,權限包括但不僅限于:系統配置、卡片管理、車輛信息管理、布控/撤控、查詢、統計。系統配置包括:用戶管理、出入口管理、車位管理、系統設置;
e)當停車出入口系統識別出來的車輛車牌不符合條件時,或者車牌在黑名單庫時,管理中心自動報警,提示工作人員進行檢查,用戶可根據實際需求選擇不同的報警聯動方式,如預覽通道切換、報警輸出、聲光報警、軟件提示、LED顯示等;
f)停車出入口系統應支持對固定車輛、臨時車輛、群組車輛等制定相應的收費規則。并支持車輛出場時在崗亭通過車牌識別記錄車輛進出時間并計算費用并收費,也支持車主通過在中央繳費,自助繳費機、移動端繳費等方式提前交費后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出場;
g)讀卡機、擋車器、車位狀況信息指示器宜安裝在室內,安裝在室外時,應考慮防水和防撞措施;
h)停車出入口系統應支持通過現金、支付寶、微信繳納停車費;
i)停車出入口系統應支持類別車輛數據統計報表、特殊車輛收費情況、內部車輛收費信息、異常信息等報表功能;
g)停車誘導系統應具備車位引導功能,通過入口信息引導屏、室內LED引導屏以及視頻車位檢測器指示燈引導車輛進入停車場并尋找到空車位進行停放;
k)停車誘導系統應具備反向尋車功能,通過車牌、車身輪廓以及車輛特征識別技術,利用前端視頻車位檢測器實時檢測車位上停放的車輛,從而獲取車輛的車牌號碼等信息,在查詢機上或者掃描二維碼通過車牌、車位號、停車時間段等查詢車輛所在的位置并規劃尋車路線指引車主尋車,從而實現反向尋車的功能;
l)停車誘導系統除可以應用于平面車庫外,結合無線超聲波探測器和視頻車位檢測器,可以檢測機械車庫上車位狀態和停放的車輛信息,實現對機械車庫的引導和反向尋車;
m)系統可獨立運行,?也可與人員管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聯動,實現統一化管理,可對系統產生的報警進行響應聯動處理,具有友好的用戶體驗;
n)獨立運行的停車庫(場)管理系統應能與安全防范系統的安全管理系統聯網,并滿足安全 管理系統對該系統管理的相關要求。
6.5.2 停車庫(場)管理系統性能要求
a)從車輛身份信息確認放行到擋車器開啟的響應時間應不大于2s;
b)網絡型系統的中央管理主機的計時精度不低于5s/天,其他的與事件記錄、顯示及識別信息 有關的各計時部件的計時精度應不低于10s/天;
c)系統管理軟件事件信息保存時間應不少于1年;出入口和場區的圖像保存時間應不少于30天;
d)系統采用的抓拍攝像機,具備智能成像和控制補光功能,能夠在各種復雜環境(如雨霧、強逆光、弱光照、強光照等)下和夜間拍攝出清晰的圖片,像素應不低于200萬。
6.6 應急廣播系統
6.6.1 商業綜合體應設置應急廣播系統,能起到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功能。
6.6.2 應急廣播系統應滿足以下功能特點:
a)應急信息收集、處理、編報;
b)將播出設施切換到緊急廣播節目;
c)在播出節目中插入緊急信息;
d)控制各種接收終端自動開機;
e)為公眾提供公益性信息服務。
6.6.3 在監控中心、值班室等工作人員活動區域,宜設置無線對講系統。
6.6.4 在商場、酒店及公寓公共區域宜設置背景音樂系統。
6.7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聯動和集成
6.7.1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聯動
6.7.1.1?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的各子系統安防信號應有效連接到監控中心。
6.7.1.2?監測報警信號應與相關聯的執行系統(機構)具有自動聯動功能,或通過監控中心手動操作完成聯動執行功能,系統應支持配置多種聯動結果響應警情,同時可設置軟硬件聯動輸出,與周邊設備聯動。
6.7.1.3 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應符合 GB/T28181的相關要求。
6.7.1.4 監控中心(室)的技術要求應符合 GB/T2887、GB50348 的相關要求,同時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a)監控中心(室)應設置為禁區,布置攝像機并應有保證自身安全的防護措施和通訊設施,同時系統宜支持員工在離崗檢測,保證24小時有人在崗處理警情;
b)監控中心(室)應安裝與區域報警中心聯網的緊急報警裝置,報警響應時間小于20s;
c)監控中心(室)應配置中心報警控制主機和報警專用打印機,能監視和記錄入網用戶向中心發送的各種信息。該中心(室)能實施對監控目標的監視、監控圖像的切換、云臺及鏡頭的控制,并進行錄像;當報警發生時,監控中心(室)宜能顯示周界模擬地形圖,并以聲、光信號顯示報警的具體位置;
d)監控中心(室)應配置終端圖像顯示裝置,能實時顯示發生警情的區域、日期、時間及報警類型等信息,周界的視頻監控應與報警系統聯動;同時監控中心應對中心存儲設備進行集中管理,保障安防系統穩定運行;
e)監控中心(室)宜對入侵報警系統與視頻監控系統集中供電;
f)視頻監控系統的備用電源供電時間應滿足攝像機和錄像設備正常工作4 h 的需要,入侵報警系統備用電源供電時間應滿足正常工作24h 的需要;
g)監控中心(室)應對室外 AC 220V進行供電的線路和室內設備分別配備漏電保護裝置或報警式剩余電流動作保護裝置,設備接地接線盒的中心線對地良好接地。
6.7.2 系統集成
6.7.2.1 安全防范系統的集成設計包括子系統的集成設計、總系統的集成設計,必要時還應考慮總系統與上一級管理系統的集成設計。
6.7.2.2 入侵報警系統、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等獨立子系統的集成設計是指它們各自主系統對其分系統的集成。如:大型多級報警網絡系統的設計,應考慮一級網絡對二級網絡的集成與管理,二級網絡應考慮對三級網絡的集成與管理等;大型視頻安防監控系統的設計應考慮監控中心(主控) 對各分中心(分控)的集成與管理等。
6.7.2.3 各子系統間的聯動或組合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a)根據安全管理的要求,出入口控制系統必須考慮與消防報警系統的聯動,保證火災情況下的緊急逃生;
b)根據實際需要,電子巡查系統可與出入口控制系統或入侵報警系統進行聯動或組合,出入口控制系統可與入侵報警系統或/和視頻安防監控系統聯動或組合,入侵報警系統可與視頻安防監控系統或/和出入口控制系統聯動或組合等;
c)系統宜基于模塊化設計,可根據后期需求進行靈活擴展而不影響整體軟硬件框架,同時支持多種標準接口,如SDK/OPC/Web Service等多種標準接口,可供二次開發。
7.1 收銀區、現金存放處、庫房應設置防盜保險柜。防盜保險柜應符合GB 10409的規定。防盜保險柜安裝應采用不小于12mm的膨脹螺絲與墻或地面固定,安裝應牢固。
7.2 防盜安全門應符合GB?17565的規定。
7.3 重要部門與外界相通的窗、通風口等處應安裝防盜柵欄。單個柵欄空間最大面積應不大于600mm×100mm。防盜柵欄應采用不小于12mm的膨脹螺絲與墻或地面固定,安裝應牢固可靠。
?系統供電應符合GB 50348-2018中6.12的規定。
系統防雷與接地措施應符合GB 50348-2018中6.11的規定。
8 系統評審、檢驗、驗收與使用、維護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竣工并經試運行,初驗合格后,應按GB 50348-2018第9章的規定進行檢驗。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竣工后,應根據GB 50348-2018第10章的規定進行系統驗收。
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竣工移交后,應根據GB 50348-2018第12章的規定進行系統運行與維護。
?
電話:0851-86546215 / 85652364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白下路175號輔樓611
ICP備案號:蘇ICP備110221522號 技術支持:安防展覽網